作为试点单位,临湘市检察院于近日出台了《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有益探索。
《实施规则》共有6章33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帮教考察和处理决定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突出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同时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范进行查询的除外。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今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2013年公诉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个基层院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试点单位,而临湘市检察院是两家试点单位之一。(朱莹陈钢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