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黎云霞)“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二、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三、严禁……”。
时至岁末年关,元旦已过,春节临近。近日,在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关注的“廉政临湘”公众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通知》,此条微信一发布,临湘市检察院立刻进行了全院转发,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刹住年终岁末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为全院干警敲响反腐警钟,督促他们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守“两节”期间廉洁防线。
自2014年,临湘市检察院全院干警集体关注“廉政临湘”公众微信号以来,微信群里每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资讯,该院都主动进行了全院转发,微信图文并茂地传达了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曝光了一批单位和个人违反廉洁自律的典型案件、通报了各单位“反四风”专项整治的情况等,同时还开通了违规违纪案件举报专区。丰富的内容、多元的形式以及极强的趣味性在全院干警中引起了极好的反响,对于提高全院廉政文化活动开放度和干警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建设氛围起到了很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