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勤)对于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来说,2019又是一个丰收之年。4月,该院通过了省文明委的复查,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迎来“开门红”。2019收官之际仍是喜报频传,收获了多个重要奖项。
经民主推荐、综合考评,该院荣获临湘市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单位”、驻村帮扶“先进后盾单位”,两个内设机构被评为临湘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3人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1人被临湘市政府记三等功,11人获临湘市政府嘉奖,2人被评为临湘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临湘市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临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周某等6人涉嫌代替考试、杨青林组织考试作弊案获评岳阳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雷昌文等31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岳阳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提名奖。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该院检察长吴春生寄语全院干警:“收获有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奖牌,也有铭记心间的获得感。我们应收好2019年的心得与体会,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于担当、善作善成,对话2020,向更远的彼岸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