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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时间:2021-03-24  作者:孙宇萱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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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目前共有八个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8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1.2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415.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156.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增加116.9万元(今年首次纳入预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增加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803.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37.57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6.3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36.3万元,教育支出无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03.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37.57万元,占85.25%;教育支出2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万元,占5.32%;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占4.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644.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58.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23.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诉讼、社工服务、防疫、扫黑除恶等业务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86.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万元,上升0.79%,主要是机关日常运行的需要。

        (二)“三公”经费预算: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检察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检察业务培训。本年度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举办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8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8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67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1年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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