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律职责,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岳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指派专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依照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办理,第一时间指派辩护人,依法进行讯问和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教育感化理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利,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尤其是对性侵、拐卖、绑架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刑事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从快、从重处罚,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不公开审查,并及时对有关部门提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卷封存的检察建议,对未成年的被害人、证人进行特殊保护,对身份信息进行隐匿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侦查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挥法制力量,维护青少年权益。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寓教于检,惩教结合的青少年检察工作理念,积极关注和参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教育和引导方式,更加主动灵活的维护和保障手段,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强化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犯罪主题课程等活动,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等贯彻落实;通过深入细致了解青少年犯罪动因,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等情况,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性格方面的特点,把充满正能量的情感、思想、道德教化融入到刑检工作;通过加强走访调查,协调职能部门,呼呼社会力量,把对青少年成长的关心,性格的塑造、家庭环境的改善、生活的帮助等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检察工作全过程,让他们感受法律的力量、社会的温暖,人性的善良,重燃人生的希望。迈入新时代,岳阳县检察院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贴切的工作方法,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争做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