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三.八”妇女节 检察女将出庭忙
(通讯员 曹飞 胡莎)3月8日,被告人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沁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岳阳市检察机关为庆祝“三八妇女节”,开展“检察女将开庭季”听庭、评庭主题活动的重要环节。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季如,副检察长周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立泉,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汉斌,以及3名特邀人民监督员和岳阳市、县检察机关全体女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在庭审现场,钟沁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当庭指控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11月29日,在岳阳县荣家湾镇一KTV消费时,因不满当天服务员的工作态度便借酒性打砸KTV包厢和大厅内物品,造成损失1万余元。案件虽小,但责任重大。
钟沁检察长在法庭调查的讯问环节,就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发问,提问切中要害,发问语气适中;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就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证据的三性、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阐述了观点,并揭示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观点立场鲜明,释法说理有据;法庭辩论环节,就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的关于鉴定程序违法、前科材料无证明目的、已得到赔偿的损失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等三个辩护意见,分别给予有力回击,彰显了公诉人的业务水平。
被告人李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认罪服法,表示之后会洗心革面,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最后,被告人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且有前科,被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庭审活动结束后,在徐立泉主任的主持下,召开了岳阳市检察机关“检察女将出庭季”听庭评庭活动,对出庭过程进行了评议。
何季如副检察长指出,岳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委会工作,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开展“检察女将出庭季”听庭、评庭主题活动,号召全市女性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案,是岳阳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任务,紧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中心,提升女性检察官的职业素能和职业荣誉感,树立良好女检察官形象的重要举措。
何季如副检察长表示,整个活动形式新颖,主题突出,对全市女检察干警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他要求全市女检察干警,争做“四自”(“自立”、“自尊”、“自强”、“自重”)模范,争当检察先锋,撑起检察事业“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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