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二十五)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罗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责任制改革、队伍建设分别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省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三项工作先后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湘阴县检察院作为湖南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国第一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介绍经验。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研讨推进会在岳阳召开。市检察院被省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省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21人,起诉350人。重拳惩治长江洞庭湖流域涉砂类黑恶势力犯罪,高质高效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24”专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追捕46人,追诉32人,监督立案8人,不批准逮捕10人。对侦查机关未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依法认定15件,对未达到黑恶犯罪标准的依法不认定29件。全力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76条,起诉8人,协同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3亿余元。致力标本兼治,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7份,助推行业监管规范。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集资诈骗、网络传销、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21人。岳阳县检察院妥善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十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之一的“东霖国际”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湘阴县检察院、云溪区检察院依法办理“创一金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4名涉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公诉。全力保障精准脱贫。严惩扶贫领域犯罪,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6人。与市扶贫办共同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5万元。扎实开展汨罗市达摩岭村驻村扶贫工作,积极扶持养殖、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等产业,完成道路硬化7.5公里。全力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66人。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点的岳阳县新开镇朱砂桥村被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出台《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企发展实施意见》,设立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工作室,指定4名员额检察官对口联系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起诉哄抢财物、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法阻工等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36人。坚持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捕19人,不起诉64人。部署开展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11人。市检察院对湘阴县某食品出口公司因生产工艺改进未及时申报造成的偷逃税款行为,从维护企业发展的角度慎重考量,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岳阳楼区检察院对47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开展类案分析,对认罪悔罪、及时补缴税款、情节轻微的33名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临湘市检察院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吴某涉嫌非法拘禁案,以情节显着轻微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协同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监检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3件62人,经审查决定逮捕27件28人,起诉39件46人,不起诉4件5人。依法对李晓宏、易灿、朱苇、欧阳晓耀、易惠军等大案要案提起公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指导下,对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案启动没收财产程序。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5人。
二、推进平安岳阳建设,为人民司法
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39人、起诉4777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6人,同比下降40.1%;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88人,同比下降47.4%;起诉毒品犯罪473人,同比下降57.2%。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办理刘国军非法持有毒品案时,通过将关联案件串案审查,改变办案审级,改变案件定性,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48份,追诉其贩卖、运输毒品3700余克犯罪事实,一审判处死刑。
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与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紧盯校园及其周边、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冷库物流中心、保健品销售等领域,依法批捕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6人,起诉3365bet网址搜索器_365bet365娱乐场_365bet大陆网站
4人。平江县检察院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危险的辣条”食品安全事件迅速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吊销两家涉案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责令9家企业停业整改,查扣库存产品8万余包,召回同批次产品3000余件。汨罗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剑行动”,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运营不规范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无证经营、无实体门店、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商家78家。
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选派干部到市妇联挂职,选派200余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防范性侵、远离“校园贷”、拒绝“校园欺凌”等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422场,建立未成年人防性侵联动保护机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5人,其中,起诉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犯罪39人。岳阳楼区检察院与中国女童保护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与相关部门合力推进“一校一讲师”工程,推动防性侵教育全覆盖。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批捕校园欺凌犯罪5人,起诉10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45人,不起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临湘市检察院办理成人高考代考案,对组织者依法严惩,对6名代考的在校大学生(含2名未成年人)经教育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岳阳楼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736件。落实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09件,化解信访积案11件,连续8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岳阳县检察院全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督办令”,妥善做好毛雄伟故意伤害不核准追诉案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监管,建立社区矫正市县两级联动巡回检察机制,对13名违法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收监。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偶犯、初犯依法不批捕412人,不起诉648人。在岳阳电视台持续推出“检察官以案说法”系列节目,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不懈纠防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74人,不起诉154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件4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9件31人。对未依法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追捕175人,追诉143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4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件,法院审结1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6件。平江县检察院办理的欧阳某某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5年,抗诉后改判15年。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26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件,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7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建议42件,已启动再审程序15件。对选择性执法、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批捕9人,起诉6人。对裁判正确的65件民事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假官司”14件。汨罗市检察院对廖某利用“套路贷”实施涉案金额达1100万元的系列虚假诉讼,发出7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已采纳并启动再审。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7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5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28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推进“派驻+巡回”检察改革,对岳阳监狱开展首轮巡回检察。加强特赦检察监督,对109件提请特赦案件同步审查,逐案出具特赦检察建议书,监督纠正提请不当1件,准许撤回1件。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清理纠正6人。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84件,纠正提请不当306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05件,监督对27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深入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94件,对因违规使用械具致在押人员袁某死亡案立案调查。
四、推进公益诉讼,当好公益代表
把司法办案作为保护公益的基本手段。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7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8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4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25件,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15件。通过办案,督促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12.6吨,清理固体废弃物5.1万吨,修复耕地、林地、水源地1100余亩,收缴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5.5吨,收回国有土地158亩,没收土地出让合同定金1.85亿元,追偿环境修复费用386万元。市检察院针对“城市之光”项目拆迁造成扬尘污染发出检察建议,协同住建部门督促对施工现场加装喷淋系统,对裸土全绿网覆盖,并在全市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云溪区检察院针对曹峰水库上游碎石直排污染案积极履职,促使多年跨区域水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湘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老年人保健品销售专项整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案例。市检察院、华容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倾力打造“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4件,到期回复整改率为99.28%。通过公益诉讼,助推整治城区黑臭水体及东风湖、芭蕉湖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协助政府清退“僵尸企业”14家,处理低效闲置土地534亩,挽回经济损失2.14亿元。针对个别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以提起诉讼方式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华容县检察院针对某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该部门整改到位后,检察机关撤回了起诉。
让典型案件办理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课。“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组织志愿活动等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力争实现“办理一案,警示和教育一片”的辐射效果。屈原管理区检察院办理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组织50余人观摩庭审,并以该案为背景在全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平江县检察院办理王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200万尾。君山区检察院办理何某等人非法捕捞案,通过《出庭意见书》释法说理,立足事理、法理、情理阐明“涸泽而渔就是自断生路”。市检察院办理某养殖公司环境污染案,邀请专家出庭发表意见,组织庭审观摩活动,通过“小案严办”向公众宣示,生态环境保护无法外之地,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必须为其造成的损害“买单”。
五、提升监督能力,打造岳检铁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收集、梳理7个方面22个问题,实行“挂账”整改,1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7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7次。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案管办党支部被评为“全市五化建设先进基层党支部”。
狠抓履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岳检讲坛”13期,开展“院领导上讲台”“传学讲学”18场,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刑事检察业务素能提升班。弘扬司法办案“极致精神”,3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两个第一和一个第二。王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等5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湘阴县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挽救》荣获第四届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法制单元最佳作品奖。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分两轮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开展政治巡察,对2个基层院领导班子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纠正各类问题83个,向市委巡察办移送问题线索3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7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市检察院被评为“湖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6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用心办理代表建议24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全市56名员额检察官认真接受评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实地视察、庭审观摩等470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河北团、湖南团、甘肃团24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岳阳公益诉讼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政协做好“委员走进法检两院及公安机关”第三期活动,专题通报扫黑除恶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320人次。主动向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监督意见。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两级院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300余人次,让人民群众近距离走进检察、监督检察。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案件程序信息7249件,公开法律文书2334份。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2400余篇,通过两微两端及时发布检察动态600余条、典型案例130余个,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4场。多项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深度报道。
自觉加强履职制约。健全员额检察官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系统轮案、随机分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三查三评”、定期通报等制度,纠正案件程序性瑕疵572次,实体错误11次。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慎重审查。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坚持把律师意见纳入检察办案决策程序,着力打造和而不同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迈出了坚实步伐。这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支持监督的结果,是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重研究部署、轻督促落实,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内设机构改革尚未落地,履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效率不高、司法能力不足问题仍然突出,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等专业人才短缺,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优,基层人才难进难留。四是法律监督的效果和力度与人民群众面对司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无奈无力无助感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五是检察权力制约、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补齐履职短板,为加快推进岳阳高质量发展和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动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标本兼治,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目标。自觉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彰显检察担当。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规范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
二是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毒品犯罪;严格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评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为抓手,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围绕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保护领域。
三是着力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力、激励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健全完善侦审指导工作机制,切实肩负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大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抓好系统内巡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情怀。坚持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本色,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决胜全面小康和岳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