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毛恒峰)2011年10月17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门口响起了鞭炮声,信访近十年的张锡灿老人为市院民行科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
2002年,张锡灿与岳阳市某药业公司签订产品委托销售代理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引发了诉讼。历时近十年,两级法院先后七次判决裁定,张锡灿仍然不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向检察院民行科申诉。
受理申诉后,民行科认真审查了法院审判案卷,详细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和答辩理由。在向当事人详细分析了法院判决的证据情况与法律依据,说明了检察机关提请抗诉的法律后果后,张锡灿与药业公司均表示愿意和解,但双方在和解的条件上分歧巨大。面对这一情况,民行科分别与双方交流交心,谈事实、摆证据、讲法律,一方面说服申诉人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一方面促使药业公司了解同情申诉人的生活处境。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双方终于在和解条件上达成一致。
2011年10月13日,张锡灿与药业公司签订履行了和解协议,一件近十年的涉法涉诉信访就此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