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远)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嚼槟榔,有些人甚至会上瘾。华容就有一男子手头不宽裕,槟榔瘾却很重,没有钱买怎么办?他便打起了“白吃”的主意,到店里偷拿……
案情回顾
张某是一个无业人员,平时靠低保度日,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嚼槟榔。2018年12月,他从医院看病回来,路过小商店,瞧见柜台上琳琅满目的槟榔,槟榔瘾便犯了。他见四周无人,偷偷摸摸走近柜台,顺手拿了几包槟榔往怀里一塞,便想离开。这时,商店老板发现他鬼鬼祟祟的,急忙跑了过来,一把将其抓住,随后报了警。据查,原来张某并不是第一次行偷槟榔之事,几个月内,他多次在这附近的商店偷盗槟榔,经认定,被盗槟榔合计价格为200元,且自1986年至2015年期间,张某曾四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系累犯。
事后张某交代,他以为只有盗窃一定数量的财物才会被抓,如果只是“偷拿”一点小东西,价值几元、十几元,应该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小偷小摸也是违法犯罪,2019年1月,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检察官提醒
有些人爱贪点小便宜,以为自己“顺手牵羊”拿点小东西,不会被人发现,也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偷取的槟榔虽价值不高,但因其多次盗窃依然构成了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检察官提醒:“小偷小摸”可能也会构成犯罪,不要因为一时贪念导致严重后果。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