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庭审中,公诉人在庭上讯问谢某和周某
(通讯员李明皓)“我现在特别后悔,没想到饲养和买卖水獭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2月21日,由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周某贩卖水獭案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在陈述时痛悔不已。
为满足个人爱好,谢某在明知水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饲养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通过网购方式,从广西卖家荆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购买水獭6只,从周某处购买水獭1只。饲养期间,因经验不足,3只水獭死亡。后来因为家人反对,谢某想将剩下的水獭售卖处理,其中1只出售给重庆买家岳某(已投案自首)。2020年1月,谢某在网络发帖准备继续贩卖剩余水獭时,被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发现并举报,随即被岳阳市森林公安局抓获。2月14日,案件移送岳阳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启动涉疫情案件快速审查机制,受理当日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2月21日,该案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谢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周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湖南省人大代表、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机关支部书记李艳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再次为人类敲响了珍爱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警钟。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威胁到人类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对这些违法行为,我们要坚决说不,非常支持检察机关用法律之剑依法严厉惩治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正义之举。保护野生动物,已刻不容缓,建议检察机关除了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力度,还要进一步织密法律保护网,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和预防功能,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督促协同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源头防控,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性的监督机制。”
“生活中,不少人一方面不清楚到底哪些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另一方面也像本案两名被告人一样,根本没有料到交易野生动物的刑罚这么严重,也没有想到野生动物对疫情防控构成重大隐患,我们希望通过办理本案为社会公众带来警示,促进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承办该案的岳阳楼区检察院检察官严琼表示。
据悉,为实现源头防控,该院还将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