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工程项目,以高息为诱饵,集资诈骗1600余万元。近日,经岳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集资诈骗案开庭审理,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经审查,自2003年开始,方某利用曾担任过村信用会计期间积累的人脉资源和个人信用,向社会吸收资金。2007年至2010年,方某承包了一些小型工程,但工程亏损。为了弥补亏损,自2010年以来,方某以承办工程需资金周转为由,以月利息2分至1分或年利息7分至2角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吸收资金。至2020年5月,方某先后向78人共计吸收存款1693.81万元,这些资金被方某用于还本付息、网络赌博和家庭开支。
岳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息为诱饵,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虚构工程项目营利事实向不特定对象大规模集资用于借本还息或其他用途,数额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岳阳县法院判决:方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财产人民币一千六百九十三万八千一百元。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78名被害人多为无经济来源的农村老年人,这些钱都是他们的养老钱、血汗钱。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高额利息必然存在巨大的风险,你想赚利息,他人却想要你的本金,赚钱不容易,守好钱袋子,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息借贷切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