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长江流域投放27.5万尾鱼苗,修复因禁渔期用电捕鱼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
今年4月至5月期间,李某某等7人在长江流域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云溪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公安移送的3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件3人,不诉1件4人。随后,第一、二检察部根据恢复性司法理念,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会谈,共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相关涉案人员予以资源补偿、人工放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案结事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方面的又一举措。下一步,云溪区检察院还将继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和守护生态主业,让云溪的碧水蓝天再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