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害人、害己、害家庭”,说起传销组织,多少人深恶痛绝! 云溪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
经查明:2015年上半年,胡某经刘某介绍加入了在山东威海的“民间互助理财组织”(该组织分为六阶层,由低至高分别为发展层、A、B、C1、C2、C3层)该组织对外宣称:只需投资49800元,6-8个月不劳而获6万元。当然你也可以积极‘劳作’,邀集一人加入,便可获取5800元的人头费。邀集人越多升级越快,1至2年便可升级为最高层,分得120万成功出局。而且前三个月还给发工资,每个月可以亲自去威海领取2000元的发展经费。在这种巨额利益的诱惑下,无数人如飞蛾扑火般投身其中。犯罪嫌疑人胡某更是通过编造各种“善意谎言”,譬如投资项目、介绍工作等谎言,将多人骗到山东威海,通过上课洗脑,成功邀请加入,一步步的,胡某走到了最高层,统筹管理着整个“盘”的运转,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60多人,非法获利更是多达60多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传销组织往往没有正规的公司和产品,而是以各种名义要求缴纳费用,获取加入资格,并通过发展下线晋级,同时鼓吹超高利益回报。被害人一旦掉入这个美丽的陷阱,个人、家庭、亲友皆遭殃。切记:一入传销深似海,从此亲人变路人。天上不会掉馅饼,撸起袖子加油干!